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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首个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诞生
东北首个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诞生
此前,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2017年东北各级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对东北光伏指标倾斜的政策导向,已经申报8个光伏领跑者基地和1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总规划容量为14.5GW。其中,辽宁省0.5GW。黑龙江4.1GW。吉林省7.9GW。
东北三地那个地区能获得领跑者指标?
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受到多方面因素,我国东北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以及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导致经济转型阵痛。电力消纳通道不畅,窝电严重。为此,2016年6月21日,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对“近年来东北地区出现的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电力消纳及系统调峰困难,因为气候条件、燃煤供暖、秸秆燃烧等因素影响出现的持续性严重雾霾现象”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文件,未来5年内,东北地区新增清洁能源外送总量8.6GW,取消、暂停煤电11.07GW。
齐齐哈尔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打造百万光伏领跑者基地。
黑龙江省四煤城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利用鸡西、双鸭山、鹤岗三个煤炭资源型城市的采煤沉陷区、采矿回填区以及未利用土地、河道滩涂地、水库水面等综合开发光伏电站,规划场址37个,总规划容量310千瓦。
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大庆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通过规划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科技进步,着力加快规模化开发应用,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哈长城市群可再生能源发展创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典型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白城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在白城市全域范围内,拟利用盐碱地,属于未利用地,运用先进光伏发电技术,通过“光伏+”形式,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不断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土地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290万千瓦。其中,一期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建设时间2017年,投产时间2018年,剩余装机容量后续建设。
松原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拟申报):松原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拟利用松原市油田闲置地,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油田闲置地价值,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对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该规划刚起步,你规划容量5GW。
抚顺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抚顺市国家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拟利用抚顺市采煤沉陷区和煤矸石场等土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的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土地综合利用,解决采煤沉陷区部分土地闲置问题,帮助采煤沉陷区实现能源利用方式转型。
2017年5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2017年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共计建设8-10GW。其中,必要条件如下:
1)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县)级区域不安排新建基地。每个省(区、市)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GW。
2)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申请。根据之前公布的数据,Ⅰ类、Ⅱ类地区内,仅有青海除海西外地区、蒙东、黑龙江、山西完成了最低保障小时数。